同济大学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以下简称“国际学院”)是按照中国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同济大学章程所成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学院。国际学院始终坚持以“办社会主义大学”为基本指导思想,坚持立德树人和“四个自信”,在体制机制设置、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学生管理等方面,始终坚持“以中为主”的原则,在吸收外方先进办学经验的基础上,确保中方在办学育人各方面都有主导权与决定权。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隶属于中共同济大学委员会设计创意学院党委。学院党委围绕同济大学办学治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工作。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的管理体系包括:

  • 联合管理委员会:

联合管理委员会是国际学院的领导机构,成员由同济大学和外方合作院校提名委派,主要讨论和决定国际学院发展和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 院长、副院长:

院长在副院长的协助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国际学院的管理。

  • 专业/学科管理委员会:

由同济和外方合作院校联合设立,主要负责教学项目的管理与实施。

  • 国际学术委员会暨职称评委员会:

负责为国际学院的学术科研提供战略咨询。
      主   席:Richard Buchanan
      副主席:诸大建
      委   员:许  平、娄永琪、范圣玺、王敏、Constantinos Terzidis
      通讯委员:Yrjo Sotamaa、Ken Friedman